小生意如同沙滩上的贝壳,平凡却也在努力发光。而大客户,本应是推动商业发展的重要力量,可当一些大客户同时缺失道德与法律的约束时,小生意便陷入了艰难的恐慌与困境。

小生意如同沙滩上的贝壳,平凡却也在努力发光。而大客户,本应是推动商业发展的重要力量,可当一些大客户同时缺失道德与法律的约束时,小生意便陷入了艰难的恐慌与困境。
买方收了货、验了货、用了货,并且叫卖方开发票。卖方开了三五个月供货的发票,但催讨数月,未见付款。卖方只好起诉。买方竟然反诉:以自取两根焊条化验金属成分不达标为证,主张卖方四年多长期欺诈供应不合格产品,造成损失160万。.
当小生意怼上“两缺”大客户:缺道德与法律
尚坤商事合同纠纷团队
交易产品:精密工业耗材
🔹硬钎焊条:熔点>450℃,材质多为铜基、银基、铝基、镍基等,用于中高温连接(如机械零件,强度较高(通常 100-600MPa)。
🔹银基钎焊条:含银(Ag)30%-80%,搭配铜、锌等,特点是流动性好、润湿性强、接头塑性好,耐蚀性优异,适用于精密部件(如制冷设备、航空航天零件),但成本高。
🔹形态:多为丝状(直径 0.5-5mm)、条状(截面可为圆形、扁形),部分硬钎焊条表面带药皮(作用:脱氧、造渣、保护熔融钎料不被氧化)。
🔹银基硬钎焊条:用于空调铜管焊接、刀具(硬质合金刀头与钢柄连接)、精密仪器。
🔹 买卖本是合作、互利、共赢!但反目,甚至成仇的故事常有发生。
厦门一家很小很小专门经营银基硬钎焊条的公司(下称“焊条公司”)自2020年初开始向中国东南一家全球知名的客车公司的、下设全资空调子公司(下称“空调公司“)供应产品,至2023年四年间,合同正常履行。
2024年7月,空调公司领导换人,换上黑总。黑总上任后双方的顺畅合作出现别扭:至2024年9月20日,经空调公司对货物认可接收后,并且经空调公司同意后,焊条公司开出自2024年4月份供货的发票,累计金额约32.5万。
但是,空调公司并未付款,相反以某些产品不合格为由,要求退货11.8万。焊条公司因店小势弱,无讨价筹码,只好接受退货,把货拉走,已开增值税发票”冲红“。
然后,空调公司黑总的深谋远虑不限于此,一方面继续拖延支付剩余货款21万多,另一方面也停止按照“年度(历年)供货协议”叫货(因为替补供货商已等候多时,急于全面入局)。
焊条公司惧怕得罪金主,天天苦求空调公司付款,三五个月过去,得到的是失望与绝望,至2024年底未收到一毛钱货款,春节将至、年关将至,无奈只好起诉。
空调公司收到起诉状后,卡住最后一刻抛出答辩证据和反诉。
反诉称:自2020年以来,焊条公司长期恶意隐瞒、欺诈,提供不合格焊条,造成空调公司重大、巨额损失,并以自己擅自、单独选取的、自称是焊条公司2024年4月份供货的两根焊条进行检测,并以检测结果金属成分不达标为证,提起反诉索赔,认定损失金额160万,但量及焊条公司的支付与承受能力,只要三分之一,40多万就好,另加支付维权开支律师费4.8万多。
空调公司当地知名大所的代理律师,庭审时多次以本案涉嫌刑事犯罪为由,要求主审法官移送刑事犯罪侦查机关,“先刑后民”。
法官义正词严,当场回应:你自己可以退庭,去公安机关举报立案,移送不移送是我法官的权限。
🔹长期期提供不合格焊条。客车部件焊接质量否合格,有质保期,空调公司未举证四年多来,哪些客车出现了焊接质量问题。
🔹焊接质量不合格的原因,可能是焊条问题,也可能是焊接工艺问题。
🔹空调公司自己找了两根焊条去检测成分,然后以某些成分不达标为由,认定焊条公司长期提供不合格焊条。焊条是种类物,如大米、铁丝、螺帽。撇开技术标准问题不说,检测取样岂能私自、单独、背着焊条公司?
在此不妨给读者,包括空调公司的诉讼代理律师和技术部门小补一点技术常识,避免给人乱扣帽子之嫌:缺道德,诋毁污蔑他人。
1.违反技术标准与检测程序
银基硬钎焊条的技术特性与质量判定逻辑
银基硬钎焊条作为精密工业耗材,其质量判定需严格遵循国家标准。根据 GB/T 10046-2018《银钎料》,银钎料的化学成分、物理性能及检测方法均有明确规定。
成分控制:银含量需符合 30%-80% 的区间要求,且需通过多批次抽样检测验证成分稳定性。空调公司仅以两根焊条的检测结果主张 "长期不合格",违反统计学基本原理 —— 根据《产品质量监督抽样程序》(GB/T 2828.1),批量产品的质量判定需抽取至少 20 件样本进行分层检验,单个样本的检测结果不具备代表性。
工艺验证:银基钎料的焊接性能需通过钎缝强度试验(GB/T 8619)和接头强度试验(GB/T 11363)综合判定。空调公司未提供任何焊接工艺验证数据,仅凭成分检测结果即认定产品不合格,属于典型的 "技术逻辑断裂"。
外观与包装:标准要求钎料表面光洁、无油污杂质,且需附带质量证明文件。焊条公司提供的历史验收单显示,空调公司在 2020-2023 年间从未提出外观或包装异议,反证其长期认可产品质量。
2.检测程序的系统性违法
抽样程序违法:根据《产品质量法》第 15 条,产品质量检测需由双方共同取样或委托第三方公证机构进行。空调公司单方面选取两根焊条送检,未通知焊条公司参与,违反 "程序正义" 基本原则。这种 "自证自判" 的检测方式,在(2022)沪 01 民终 XXX 号等司法案例中均被认定为无效。
样本保存与追溯性缺陷:根据《司法鉴定程序通则》第 14 条,检测样本需妥善保存并记录来源。空调公司无法提供 2024 年 4 月供货的完整物流记录和仓储凭证,其声称的 "两根焊条" 无法证明与涉案批次的关联性,构成 "样本溯源断裂"。
空调公司不懂法律常识,情有可原。空调公司的技术人员肯定懂、必须懂这些基本技术常识与检测规范。因此,可以推定空调公司假装不懂,违背技术常识,滥用市场优势,“恶人反咬一口”。
然后给空调公司的代理律师及同行讲讲法律知识与常识,以防被人扣帽子:攻击、诋毁律师同行。
1.质量异议权的时效
检验期限超期:根据《民法典》第 621 条,买受人需在合理期限内提出质量异议。本案中,空调公司在四年后首次提出质量问题,远超 "发现或应当发现质量问题后 2 年内提出" 的最长保护期。司法实践中,类似(2023)闽民终 XXX 号案明确指出,工业耗材的质量异议期通常不超过收货后 6 个月。
默示质量认可:空调公司在 2020-2023 年间持续收货、付款且未提出异议,构成对产品质量的默示认可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 623 条,买受人在检验期内未通知出卖人的,视为标的物符合约定。其 2024 年突然提出 "长期不合格",明显违背 "禁反言" 原则。
2.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倒置
损害结果的虚构性:空调公司主张 160 万元损失,但未提供任何维修记录、客户索赔函或第三方鉴定报告。其声称的 "客车焊接质量问题" 属于下游应用环节,与焊条本身质量无直接关联 —— 根据《产品质量法》第 41 条,产品责任需证明缺陷产品与损害结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,而空调公司未能提供焊接工艺参数、使用环境记录等关键证据。
损失计算的随意性:空调公司将反诉金额从 160 万 "酌情" 降至 40 万,本质上是对损害结果的任意裁剪。
空调公司代理律师如果没有钎焊条与钎焊工艺的基本常识,情有可原。但是不顾法律常识,附和空调公司的请求,与执业操守相违。
判决后的“道德审判”
滥用市场优势:空调公司作为全球知名企业的全资子公司,在焊条采购市场中具有绝对议价权。其利用焊条公司的生存依赖地位,以 "拖延付款 + 恶意反诉" 方式迫使对方妥协。空调公司要换供货商,也无可厚非,怎么就等不及年度供货合同届满、付清货款后在换呢?也太心急火燎了!空调公司黑总知否:焊条公司就差这20万过年关?
商业伦理违背:双方合作四年间无质量争议,却在领导换人后突然发难,且以 "量及支付能力" 为由调整索赔金额,明显具有 "敲竹杠" 性质。这种 "利用合同履行中的优势地位实施机会主义行为" 的做法,严重违反《民法典》第 7 条确立的诚信原则。
代理律师执业操守的缺失:不顾法律常识,附和空调公司的诉求。当然,本诉加反诉,争议标的上升为70多万,也为收取4.8万的律师费铆钉了定价的依据。
商业道德失范的原因在于集团用人、选人机制的缺失,监督机制形同虚设:提起反诉未做理性的风险评估,或根本未评估风险,包括付出4.8万律师费能否胜诉、部分胜诉。
法律与道德的游戏背后,暗藏着新上马黑总更换钎焊条供货商的私心(2004年秋空调公司的焊条供货商换人)。
2.此案由尚坤律师所危夏玲律师主打,李忻律师辅助。
3.此案判决书案号:(2025)闽0211民初1704号,年轻律师可以上裁判文书网查询、学习。链接:https://wenshu.court.gov.cn
Tel: 136 0690 01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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