租商城,开超市,不能只付租金不营业
租商城,开超市,不能只付租金不营业
2018年5月初,某大型国际超市在吉林西北的某商场突然关门、撤场,离双方约定的租期还差10个月。该超市的举动犹如春暖花开的东北爆出闷雷,引发一场暴雨,造成整个商城客流大幅下降、入驻商家陆续撤场退租,整个商城近乎停摆,商城开发商/房东收益大降,商城几亿建設投資無法按時收回。.
租商城开超市不能只付租金不营业
Simon Lee Esq. 美国诉讼Litigagtion 2020.04.04
2018年5月初,某大型国际超市在吉林西北的某商场突然关门、撤场,离双方约定的租期还差10个月。该超市的举动犹如春暖花开的东北爆出闷雷,引发一场暴雨,造成整个商城客流大幅下降、入驻商家陆续撤场退租,整个商城近乎停摆,商城开发商/房东收益大降,商城几亿建設投資無法按時收回。
按照合同约定,该超市在租赁期间没有持续运营商场的义务。这一约定几乎把房东逼到死角。白纸黑字,没有争辩余地。霸王条款、显失公平、重大误解都是牵强附会之谈。
面对这一法律劣势,房东不放弃努力和希望,聘请具有国际商事纠纷处理经验的李忻律师、刘志军律师、危夏玲律师在深圳国际仲裁提起仲裁。
我方提出的观点为:租赁购物广场、商城之类的物业,持续经营是一项义务,而且在合同条款里也有体现:承租人将租赁物用于商业零售、购物超市。如果关门、撤场、不营业,即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义务,包括违背了合同的目的。尤其是像W这样的商城旗舰店,房东加重投资、超前投资, 满足其高标准要求,才将其引进。如果W将租赁物抛弃不用,即使继续付租金,也与合同的目的相左,甚至可以提出合理的猜测,比如:有可能是附近商城请来使坏、抹黑的。
该案仲裁庭的仲裁员,尤其是首裁和我方聘请的仲裁员,乃合同法、国际商法专家,娴熟中外法律、国际惯例,最后裁定:该超市虽然主动支付租金到期满,但仍构成违约,在继续支付租金之外,还必须承担违约责任,賠償出租方損失。
这几年超市零售业受网购冲击,不少超市提早关店撤场。此案的裁决对受损的开发商、出租方非常具有参考意义。对大超市的“无持续经营义务”也提供了很好的警醒样本(2020.3.17)。